案情简介:
2009年,北京某建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先生因酒店经营不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北京某房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的房租、水电费、违约金等费。因此,2009年6月,房产公司向法院成功追加闫先生为被执行人。闫先生不仅个人财被查封,还被拉入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闫先生对此判决不服,因此向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2月,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时至2023年,闫先生的生活依然饱受影响,最终咨询至北京泽霄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刘晓丽律师、李峰律师帮其脱离困境。
刘晓丽 | 主办律师
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刑民交叉案件、执行案件。民商事案件有经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继承、房产建工纠纷、人身侵权等领域。刑事案件有诈骗、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吸等刑事案件。执业多年来,办理过很多胜诉的案例。
李峰 | 主办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继承、不动产纠纷、刑事案件,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得到当事人一致认可。
制定止损与和解策略
面对闫先生的困境,两位律师为其制定了止损策略,积极推进执行和解。首先,两位律师积极迅速联系执行法官、查阅案件的全部资料,并在相关资料中发现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程序违法。随后,两位律师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并与法院沟通希望能够创造和解机会。
达成和解协议 减少损失
法院为双方建立联系后,两位律师积极地与执行人的律师进行会面沟通,了解执行人真实想法,并指导闫先生提出和解方案。经过前期的努力和庭外工作,两位律师在庭审中与对方达成了比原判决金额减少35%的和解协议,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书。
经过刘晓丽律师、李峰律师的精准计划和高效执行,闫先生的酒店租赁纠纷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达成了xx万和解款的一致意愿,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在法院和两位律师共同努力下,和解款比一审、二审判决金额降低了35%,同时,法院解除对闫先生名下财产的查封与黑名单限制。经过两位律师的全力以赴,这个长达十四年的纠纷仅用一个多月就得到圆满解决,不仅避免了进一步的损失,而且为闫先生恢复了正常生活。闫先生对两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赞扬。
此案的成功和解得益于刘晓丽律师和李峰律师细致的法律研究、有效的沟通策略和积极的庭外工作。她们精准地把握案件的核心问题,为闫先生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两位律师不仅展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也展示了律师在解决复杂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北京泽霄律师事务所深感自豪能够为闫先生提供帮助,也希望通过此案为更多的人带来希望和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