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河北某文化传媒公司与当地一报社自 2006 年起开启合作,共同经营一期刊项目。2010 年 5 月,该项目停刊,原报社因需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遗属补助等费用,资金缺口巨大。在 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期间,报社分 6 次向文化传媒公司借款,累计金额达十五万余元,并每次均出具借条。
2022 年 3 月报社注销,其债权债务由河北省一协会承接。此后,文化传媒公司多次向该协会催要借款,却始终未能得到回应。无奈之下,传媒公司委托北京泽霄律师事务所李想律师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协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律师介绍:
李想律师
李想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私募基金投融资等涉金融法律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曾担任十余家大型集团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服务律师,参与顾问单位法律风险防控、合同审查及诉讼事务处理工作,协助完成公司治理。擅长婚姻家事领域争议解决,涵盖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以及衍生的其他民商事争议解决纠纷等类型案件,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协议起草与方案设计。
案件难点:
1. 法律关系性质争议大:被告主张双方本质为合作经营关系,涉案款项是原告基于合作协议应承担的运行经费,并非借款。需从双方前期合作协议、借条形成背景等多方面,精准区分 “合作费用” 与 “借款” 的法律性质,而两者在实际履行中的界限较为模糊,认定难度高。
2. 资金交付证据缺失:民间借贷关系成立需证明双方有借款合意且完成资金交付。原告虽持有借条,但缺乏银行转账记录、现金交付凭证等直接证据证明资金已实际交付,被告以此抗辩借贷关系不成立,给原告举证带来巨大压力。
3. 债权债务承接主体责任界定:原报社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案涉协会承接。但需明确该协会承接债务的范围和责任限度,以及其是否应对原报社的借款行为完全负责,存在法律适用和责任划分的不确定性。
承办亮点:
精准的法律关系再定义:李想律师深入研究双方前期合作协议及借条内容,结合停刊后的实际情况,提出关键观点——双方在停刊后,通过借条形式对原合作协议中的费用承担条款进行了变更,形成了新的借款合意。从法律层面重新界定了双方关系,有力反驳了被告 “合作费用” 的抗辩。
证据链的巧妙构建:律师以原告持有的借条为核心,结合记账凭证、公司财务报表等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通过对借条内容的细致解读,说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意愿等要素;利用记账凭证证明公司财务对借款事项的记录,从侧面佐证资金交付事实,弥补直接证据不足的缺陷。
灵活的利息主张调整:鉴于原告主张利息起算时间证据不足,律师及时调整策略,主动提出自起诉日起算利息的主张。该主张既符合法律关于利息计算的原则,又避免因证据缺陷导致利息诉求全部落空,提高了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
严密的法律逻辑论证: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围绕借贷关系成立的要件,从借款合意、资金交付、债权债务承接等方面,展开严密的法律逻辑论证。引用《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债权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清晰阐述被告应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依据,增强观点的说服力。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想律师的主张,认定传媒公司与原报社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协会作为债权债务承接主体,应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并支付自起诉日起的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诉讼目的。
价值总结:
李想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精准法律分析能力、灵活证据运用能力和高效诉讼策略调整能力,充分证明专业律师在复杂民间借贷纠纷中,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体现了律师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