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陕西省某市一广场项目的多名业主与开发商某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业主群体分别于2017年至2018年间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了该项目的商铺。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为2018年6月1日,但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导致业主权益受损。
律师介绍: 张秦阳律师 张秦阳律师,同时为企业高级合规师,擅长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等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和常法服务、证券投资基金等涉金融案件,在以上法律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曾为多家公司提供合规业务咨询和常法服务,协助企业拟定合规制度,起草和修订业务合同;帮助个人和企业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 争议焦点: 购房款金额认定:部分业主主张实际支付金额高于合同约定金额,要求以实际支付金额作为违约金计算基数。 逾期交房违约行为认定:开发商是否构成逾期交房违约及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违约金计算期限:违约金应计算至何时,是否应计算至实际交付之日。 判决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购房款金额认定:法院认定应以合同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计算基数,业主主张的实际支付金额因缺乏充分证据支持,未被采纳。业主可另案主张相关权益。 逾期交房违约行为认定:法院确认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计算: 起算日期: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次日(2018年6月2日)起算。 终止日期:计算至开发商实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之日止。 违约金计算标准: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具体判决结果: 开发商需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以房款数为基数,按LPR计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开发商承担。 因某位业主购买商铺目前已出租,在律师帮助下,开发商与该业主进行了庭外和解,开发商向其支付了出租商铺的租金且承诺每年按期支付,并尽快为该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该业主对和解结果满意,律师帮助其撤诉。 案件意义: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本案业主长期维权未果,在本所律师的帮助下,先行进行行政诉讼程序,自当地住建局取得关键证据,为后续民事诉讼提供证据做铺垫,法院依据事实和合同约定,明确支持了业主的合理诉求,确认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按时交付房屋,属于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并判令其支付违约金,有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规范房地产市场:通过司法裁判,督促开发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法院在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情况下,参照LPR确定违约金,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 律师建议: 签订合同时核对签约信息、明确合同条款: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前往正规售楼部,也应注意签约主体、以及开具收据(发票)的主体是否为项目开发商,合同书写的房屋价款与您支付的价款一致,不要贪图便宜,听信销售人员所称的内部渠道、避税等说辞,以免买到工程抵款房或遭遇合同诈骗。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付条件及违约责任条款(包括逾期交房、逾期办证、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计算方式、补救措施、赔偿等),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保留证据:业主应注意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有效维权。 及时维权:如遇开发商违约,业主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专业律师协助:在复杂案件中,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以提高维权成功率。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业主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范例,展现了法律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